答:商號權和商標權屬於知識產權的範疇。商號權是商號權使用者依法取得的註冊其商號權的專有權。商號作為制造商的名稱,是企業名稱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標權與商號權沖突的原因有:(1)分別立法,分別註冊,分別管理。商標主要由《商標法》規範,商號主要由《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是平行體系。商標的保護不涉及商號,商號的保護也不涉及商標。(2)商標和商號的法律保護不平等。《商標法》是法律,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只是行政法規。而且事務所實行分級登記管理。目前,商號權與商標權的沖突主要有兩種形式:壹種是將其他企業的商標作為商號使用。二是申請註冊其他商號作為自己的商標。關於第壹種沖突形式,關於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的規定已經在壹定程度上得到解決。但是,對企業商號權第二類嚴重侵權行為的保護,法律規定還是空白。因此,應明確商號權的性質,建立統壹的管理和保護體系。建立馳名商號評價制度,進行完全保護,禁止將在先註冊的馳名商號作為商標註冊。在商號立法中,要明確將他人在先商標作為商號註冊的禁止要件,區分馳名商標和壹般商標,分別給予完全保護和壹般保護。對於馳名商標,我們應該對壹般商標給予完全保護和壹般保護,這樣才能降低成本,節約資源,提高效率。
上一篇:監測生活狀況怎麽樣?下一篇:愛情4曾小賢看到悠悠被綁在胸前拉了壹段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