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各種進度計劃編制所需要的必要資料是在項目進行過程中逐步形成的,所以項目進度計劃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有壹個過程,也是壹個循序漸進的法律咨詢:中谷法律網律師回復:(1)調查收集資料;(2)分析項目結構;(3)分析調度系統的結構;(4)確定項目的工作代碼;(5)編制各級進度計劃;(6)協調各級進度計劃之間的關系,編制總體進度計劃;(7)如果總體進度計劃與項目的進度目標不壹致,盡量調整;(8)如果多次調整仍不能達到進度目標,向項目決策者匯報。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其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第二十七條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 * *合同雙方應對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資質等級不同的單位共同承包工程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營業執照範圍承包工程。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包給他人,禁止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包給他人。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承包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除外,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在總承包的情況下,建設工程的主體結構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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