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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飲酒規定

法律分析:在工地喝酒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隱患大。可以按照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至於發通知,可以做壹個違章作業處罰公告欄,對所有工人進行警示教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活動中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三)原在部隊服役,因戰、因公致殘的職工,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壹)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職工除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壹次性傷殘津貼外,還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a)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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