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陜西省發改委關於清理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熱行業不合理收費的通知》五、嚴格界定接入項目成本分攤範圍。在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築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使用人不承擔建築區劃紅線以外的任何費用。城市規劃區外用戶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管網建設費用,由用戶與供水、供電、燃氣供熱企業通過合同結算。從用戶建築區劃紅線至公共* * *管網的網絡建設,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的部分,計入企業經營成本;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應及時出資委托供水、供電、供氣和供熱企業建設,或由政府直接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