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簡述法律文書的主要功能。

簡述法律文書的主要功能。

法律分析:法律文件有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廣義的法律文件是指所有涉及法律內容的文件。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具體指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二、不具有普遍約束力的非規範性法律文件,即狹義的法律文件,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仲裁機關、公證員、訴訟當事人等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義的非規範性文件。國家司法機關包括(含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監獄管理機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1)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書、支付令,以及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刑事判決書的財產部分;(二)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處理決定;(三)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作出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的裁定;(四)經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五)外國法院作出的已經人民法院承認其效力的判決、裁定和外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六)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 上一篇:駕校教練沒有資格證可以報嗎?
  • 下一篇:建築區劃紅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