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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分析: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重大誤解民事法律行為是可撤銷的;2.行為人因欺詐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可撤銷的;3.強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撤銷;4.乘人之危,行為人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四十八條壹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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