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江門塘廈勞教所-勞動法規定請假要扣假嗎?

江門塘廈勞教所-勞動法規定請假要扣假嗎?

合同是正規的,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是合同中約定的,但實際上如果妳每個月都不放假,那就是違法的。國家規定每周至少加班壹天的勞動者要支付加班費。如果他們在休息日加班,加班費是平時工資的兩倍,法定節假日的三倍。至於請假,如果只是請假,妳的公司並沒有違反法律。請假的話,工資肯定要扣。請病假的話拿工資的80%,但是要有正規醫院的證明。剩下的建議妳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投訴,也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

以下是參考法律條款: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者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工資:

(壹)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超過日本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應當由用人單位按照上述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日。

如果有什麽不清楚的地方,請留言。

  • 上一篇:什麽是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 下一篇:交通意外險理賠會過期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