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險理賠逾期兩年。交通事故屬於壽險以外的保險種類。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投保人要求保險,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以其他書面形式明確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加條件或者期限。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限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投保人可以申請短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壹)外國機動車臨時入境;
(二)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
(三)機動車距規定報廢年限不足1年的;
(四)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