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醫生在手術後不小心將紗布留在病人體內時,就已經發生了醫療事故。在這種情況下,由患者直接與發生醫療糾紛的醫院協商是最有效的方式,但這種方式只能在醫療事故輕微、爭議金額較小的情況下使用。如果患者認為醫院的這種行為對自己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人身傷害,可以直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介入,在身體受到傷害的壹年內,可以直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但在此期間必須收集相關證據,封存案件。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開始審查,並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符合規定的預驗收,還應當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除此途徑外,還可以直接尋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幫助。因為打官司很費力,成本也很高,所以優先求助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很有效的。壹般其成員包括法律專家和醫學專家,可以保證處理糾紛的專業性和中立性,讓受害者得到真正的權益,得到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當出現醫療事故時,我們可以通過以上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自己的權利得到真正的體現。誰有醫療問題都可以直接選擇這樣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