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範圍: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365438+2月31日購買我縣新建商品房(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
購房補貼的條件如下:
1,具有3年以上常住戶口的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於政府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且今年標準在852元/月(含本數)以下;
3.無房戶(已租住公房或享受房改優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戶只能購買1套保障性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後方可出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或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和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三十四條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參照當地市場價格的各類房屋重置價格為基礎,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