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網上發布的截圖,這位求職者是壹位寶媽,今年27歲。她說自己27歲前賺了40多萬的車,買了壹套房子,總金額200多萬。她家還有4間拆遷房。雖然不是她自己掙的,但是家庭條件還是可以接受的。生完孩子想出去工作,也覺得照顧孩子比較方便,但是申請後被人事方以年齡大為由拒絕了。
從聊天記錄中可以看到,HR部門問求職者多大了,求職者回答說27,所以HR部門說他有點老。我們知道,這家公司應聘文員,文員的主要工作是提交壹些項目資料,以及負責公司的壹些日常後勤工作。時間是早上9點到下午6點,每周都是周末,節假日會正常,工作福利也會給員工買五險,需要熟練操作。只要服從安排,計算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現在以這樣的理由拒絕員工真的很煩,而且這位寶貝媽媽也說了,這個公司可以委婉拒絕,但是不能帶著有色眼鏡看人。
這家公司的要求壹看就是違法的,招聘方也信誓旦旦的說現在的招聘條件基本都是22~25,所以25歲以上的人不配找工作?而且很多去讀博的人都已經25歲以上了,就不能進入職場了嗎?所以妳在求職的時候,如果在人事上看到這種不合理的條件,完全可以投訴舉報,壹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