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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投訴交警職責劃分不公平嗎?

如果責任劃分不公平,交警可以投訴。對交通事故處理不公,可以向上壹級交警部門投訴。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壹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審申請書應當寫明復審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在撰寫復查申請時,必須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責任劃分不當的錯誤,並持有相關證據,爭取復查機關認可其意見。

道路交通事故如何按責任分類

1,全責。因壹方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壹方承擔全部責任,另壹方不承擔事故責任;

2.同等責任。雙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 *對造成交通事故具有同等作用,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3.主要職責。如果雙方都違章,* * *雙方都造成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起較大作用的壹方承擔主要責任,另壹方承擔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發生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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