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辭職信在法律上屬於形成權,即壹旦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單方意思表示成立;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妳需要按照服務月付雙倍工資。壹年多以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辭職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1.工人應該寫辭職信。掌握辭職原因,主動辭職,無經濟補償,不能享受失業救濟。勞動者違背本人意願辭職的,可以享受經濟補償和失業救濟。
2.員工要提前壹個月申請離職,月初提交辭職信,找公司簽字同意離職;
3.員工根據公司人事部門的管理辦理離職手續,可能要根據離職表與各部門經理簽字同意;
4.交接完畢,公司人事部門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員工社保手冊和員工檔案,結清剩余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壹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