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責任時,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000元,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0000元,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0元。無責任時,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醫療費用最高賠償1000元,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法律客觀性: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
第二十壹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實行全國統壹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和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不承擔責任的賠償限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