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合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不申請鑒定,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對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條
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估、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條
因確定損害賠償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估和財產損失評估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且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的傷殘鑒定和財產損失評估費用,由當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