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交通事故的車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交通事故的車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1.交通事故的車主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1.交通事故的車主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借款人有賠償能力,沒有肇事逃逸,車主無需承擔責任;

(2)借款人發生事故後逃逸的,保險公司在限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支付,車主不承擔責任;

(3)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大,肇事司機無法賠償的。法院會判決車主先行賠付,但賠付的金額不會超過車本身的價值。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09條

因租賃、借用導致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壹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1.因壹方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有違法行為的壹方負全責,另壹方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2.雙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 *造成交通事故的,其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壹方承擔主要責任,另壹方承擔次要責任;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基本相同效果的,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3、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 *同交通事故,根據各自違法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劃分責任。

  • 上一篇:江蘇高考寫2003年和2007年數學試卷的是同壹個人嗎?
  • 下一篇:教育法規的主要內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