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效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效嗎?

交通事故認定書屬於證據,是交通事故過程的綜合反映。既然是證據,在法庭上就應該審查其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人材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也是公安交警部門作出的公文證據,具有極高的證據效力。

1,交通事故認定是行政確認,不能起訴。

2、交通事故鑒定是對當事人行政和刑事責任的鑒定。

3.交通事故認定書沒有民事強制力。

1.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最後期限是多久?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發生交通肇事逃逸的,應當在扣押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逃逸交通事故尚未偵破,受害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受害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的情況以及調查所掌握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應當確定受害人的責任;沒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認定受害人無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基本事實、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 上一篇:江西省自學考試報名時間多長?
  • 下一篇:接到派出所電話要求調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