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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行為的追訴期限

法律主觀性:

行政違法的起訴期限壹般為兩年。行政機關兩年內未發現違法行為的,事後不再對該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但對於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資金安全和危害後果的違法行為,追訴期限為五年。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壹條* *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二百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條* * *行政機關應當自行政處罰立案之日起90日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不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資金安全和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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