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標誌就是交通標誌。交通標誌標牌屬於顯示交通法規和道路信息的圖形符號,能使交通法規得到生動、具體、簡明的表達,同時表達難以用文字描述的內容,用於管理交通和指示行駛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
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
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二、標誌的分類有哪些?
標誌分類如下:
1,警示牌,警示牌屬於警示車和非機動車註意風險地址;
2.禁止標誌,即禁止或限制汽車和非機動車個人行為的標誌;
3、指示標誌,指示標誌屬於汽車、非機動車行駛標誌;
4.導向標誌,屬於對傳輸車道的方向、地址、間距等信息內容的指示;
5、旅遊景點,屬於旅遊景點的說明旅遊景點的位置和間距;
6、公路施工安全標誌,公路施工安全標誌屬於告知公路施工區域的行車標誌。
7.輔助標誌,屬於附屬於主標誌,具有輔助指示作用的標誌,可分為表達時間、車型、面積或間距、警示、禁止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