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要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老師課後補課是違法的。根據我國頒布的規定,嚴禁中小學教師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組織的有償補課。
對違反本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065438+2005年7月5日,教育部發布《關於禁止中小學和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劃出了六條“紅線”,包括禁止中小學組織和要求學生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有償補課,對上課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後不講課、收取學費的現象將予以查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