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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暑假教師工資支付標準

法律分析:公立學校教師寒暑假工資正常;私立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按合同發工資。壹般來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壹般分為編制內和編制外(編制外是指單位和企業壹樣,自己定待遇,和地方財政無關)。所以編外人員的待遇不壹定比編內人員差。“國家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工資由政府財政撥款支付。任何公辦學校都無權招聘這種定編崗位,但上級主管教育局制定計劃向社會發布信息進行考試招聘,學校也存在大量非公辦教職工;公辦教師的人事管轄權在教育局,學校無權也無權辭退;對於沒有編制的教師,學校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七條享有以下權利: (壹)開展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二)從事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價學生的品行和學習成績;(四)按時領取工資,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寒暑假帶薪休假;(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六)參加進修或其他形式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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