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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道德責任是

法律分析:《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規定教師職業道德包括: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當老師;終身學習。其中,教師職業最基本、最主要的道德責任是教書育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條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任合同,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和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和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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