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教育部印發了《新時期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條規範》、《新時期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條規範》、《新時期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條規範》。
1,禁止傳播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政策和對學生產生不良影響的內容。
備註;
2.嚴禁擅自辦班或在工作日參加有償補課、代課。
3.嚴禁收受學生或家長財物,謀取私利;
4.嚴禁向學生亂收費、亂發放物資和推銷商品;
5.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有不公平、不公正對待學生,嘲笑、歧視、侮辱學生或其他有辱尊嚴的言行;
6.嚴禁張貼學生的考試成績和排名;
7.嚴禁隨意停課和無計劃、無教案上課;
8、嚴禁以任何方式抄襲、剽竊、侵占他人勞動成果,在招生中,
在考試、職稱評定和答辯工作中,不得有違規、違紀和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9.上班時間嚴禁打電子遊戲、炒股,上課不接電話、不使用手機、不接待客人;
10,禁止責備和訓斥家長。對違紀問題,發現壹起,查處壹起。
近期政治資料10 _ 2022年3月3日政治知識:
65438年6月5日、3日,國新辦將發布《中國殘疾人體育發展與權益保障》白皮書。
2日、2日,北京冬殘奧會聖火采集、收集、傳遞。
3.公安部決定於3月1日至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
4、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消息,中國首個國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