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總的來說,五年規劃是中國國家發展的頂層規劃。隨著五年計劃的不斷實施,國家的總體發展目標逐漸從追求速度和效率轉向質量和公平。民辦教育的發展不僅彌補了政府財政對教育投入的不足,加快了教育大眾化進程,而且滿足了人民群眾日益多樣化的教育需求,推動了教育改革。但在當前國家民辦教育政策調整的關鍵時期,民辦教育宏觀政策應穩定社會力量參與民辦教育的預期,穩步推進分類管理改革,厘清資本與教育的邊界,推動探索公辦與民辦教育合作的新路徑。民辦教育是與市場結合最緊密、對教育需求變化反應最靈敏的,也是教育轉型升級的風向標和先行者。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第二條。堅持以學生為本,回應關切,遵循教育規律,關註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保障學生休息權,提高學校教育教學整體質量,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期待,減輕家長負擔;堅持依法治國、標本兼治,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加強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堅持政府主導、多方聯動,加強政府統籌,落實部門責任,充分發揮學校主體作用,完善保障政策,明確家校社區協同責任;堅持統籌規劃、穩步實施,全面落實國家關於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有關規定,重點難點問題先行試點,積極推廣典型經驗,確保“雙減”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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