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教育機構交了錢不想學怎麽辦?

教育機構交了錢不想學怎麽辦?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有培訓合同,可以按合同辦。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八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壹)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二)不具備該商品應當具備的服務性能,銷售時不作說明的;(三)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明的商品標準;(四)不符合以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條件的;(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商品的;(六)出售的商品數量不足;(七)服務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八)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第五十三條經營者提前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返還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和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 上一篇:湖北黃岡應急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有哪些熱門專業?
  • 下一篇:意氣風發的結局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