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結合工作實際,如何依法履職,規避法律風險?

結合工作實際,如何依法履職,規避法律風險?

(壹)實體法和程序法並重,依法行政。

近年來,基層央行依法行政的意識進壹步加強,實體法的相關規定在執法中得到了很好的落實。但是,程序的合法性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行政程序違法已經成為當前引發法律風險的主要原因。在遵守實體法的同時,重點防止程序違法,如以相關程序法作為執法依據,執法部門在執法前應確保執法人員已掌握相關程序規定。

(二)依法參與民事經濟活動,守信用。

近年來,人民銀行各級行加強了對外簽訂合同等民事行為的管理,涉外民事行為中的法律風險大大降低,但壹些專業性民事行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風險。基層央行作為民事主體參與民事活動時,應嚴格遵守約定事項,並依據相關民事法律法規履行相應義務,有效規避民事活動中的法律風險。同時,法律事務部應參與重大合同的簽署和履行。此外,基層央行在參與民事活動時,應建立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避免因內部工作人員主觀惡意違約而承擔不必要的民事賠償責任。

(3)完善制度建設,強化制度執行。

由於相關法律基礎不健全,導致相關法律風險的發生。因此,防範法律風險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過制度加強各項工作的規範化。基層央行應強化系統在防範和處理法律風險中的重要地位,在法律法規和規章框架內完善各項行政和內部管理制度,有效防範法律風險。比如完善現金管理的相關法律制度,以適應當前現金管理的需要。同時,有效清理規範性文件,增強金融法規的可操作性。例如,銀監分離前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仍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督實施,對中國人民銀行現有職責進行修改。

  • 上一篇:交管12123違法。什麽時候可以更新?
  • 下一篇:近親結婚如何解除無效婚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