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者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是違法的。我國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與配偶重婚構成重婚罪。
第二,關於重婚罪,壹般需要多長時間共同生活?
同居時間長短和重婚沒有直接關系。在司法實踐中,同居被視為重婚:
(壹)有配偶者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實際共同生活;
(二)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視為夫妻並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的;
(三)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有相對穩定的同居關系並有子女的;
(4)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不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系,並在相對固定的住所共同居住6個月以上。
3.婚後與他人同居算重婚嗎?
婚後與他人同居不壹定屬於重婚,除非是以下幾種情況:
(壹)與配偶登記結婚,以及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的。
(二)與原配偶登記結婚,未與他人登記為夫妻共同生活而重婚的。
(三)與配偶和他人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已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或同時又再婚的。
(四)明知他人已婚,仍以夫妻名義結婚或同居的。
婚後同居的行為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非常同居,雖然不會受到重罰,但是是違反法律的。以上是數據整理。希望看完之後,妳能對婚後與他人同居是否違法有更清晰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