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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去世後,姐姐不顧世俗眼光,嫁給了姐夫。為什麽他們的婚姻不能被大眾接受?

因為他們是嫂子和姐夫,他們的結合是違背倫理的。姐姐和姐夫不是因為愛情才在壹起的,不應該為了兩個孩子而犧牲婚姻選擇。畢竟對於女人來說,嫁給壹個自己愛的人會幸福。

據當事人描述,姐姐懷二胎時,因為婆婆身體不好,是姐姐在照顧姐姐,兩姐妹感情很好。但是姐姐難產去世後,姐夫直接來了他婆家避難。也正是因為這樣,姐姐直接代替姐姐照顧兩個孩子。兩個孩子直接叫姐姐的媽媽後,婆婆希望姐姐和姐夫結婚。

雖然在壹起了,但是沒有領證。對於這個問題,我姐夫也給出了解釋,說如果她出了事,我姐還是可以結婚的。網友之所以反感這件事,其實是因為事件中姐姐的丈夫其實是姐姐的丈夫,姐姐因為姐姐死後兩個孩子沒人管而嫁給了姐夫。這本身就是壹個倫理問題。

對於姐姐來說,姐姐的兩個孩子不應該是她的義務。姐姐死後,她把兩個孩子當姐妹壹樣照顧,但如果要綁架帶著兩個孩子的姐姐,就有點說不過去了。我妹妹有婚姻選擇權。她不能因為媽媽的提議就直接同意嫁給姐夫。她應該勇敢地拒絕。不過就我姐的媽媽來說,她可能有自己的考慮。她可能覺得女兒最後嫁的人可能和女婿差不多。既然這樣,她還不如和女婿在壹起,這樣就可以免去嫁妝了。

女婿和妹妹的結合對妹妹傷害很大,更何況姐夫和妹妹都沒領證。沒有證照,對於妹妹來說,她的婚姻生活基本沒有保障,不受法律保護。兩個人領證後,婚姻才能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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