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向西方學習壹夫壹妻制的康有為娶了第六任妻子。民國時期家喻戶曉的徐誌摩,也是壹個多情的人。雖然他也是受過西方教育的文人,但他的感情生活也受到了批評。雖然已婚,但他與林和陸小曼仍有壹系列感情糾葛,壹度讓很多人看不起。
所以在民國時期,雖然壹夫壹妻制的呼聲很高,但真正能搞對的人少之又少。再加上沒有明確的法律約束,很少有人主動去執行。所以在民國時期,壹夫壹妻制和壹夫多妻制都是存在的,人們潛意識裏默認了這種現象。
這種情況壹直到新中國成立,第壹部婚姻法誕生後,只要納妾,就按重婚處理。法律頒布了,男人不能再同時娶壹個以上的老婆,但是之前有過很多老婆的人該怎麽辦?
婚姻法也考慮到了這壹點。針對這壹歷史遺留問題,法律明確規定,如果婚姻是迫於父母壓力,婚後與丈夫無感情,則由雙方決定是否留在原家庭,即女方有主動選擇離開的權利。
但不管以前的嬪妃願不願意留下,戶籍上只有壹個女主人,嬪妃的地位由家庭成員自己決定。這樣的婚姻法不僅是為了不要小妾,也適用於妻子。第壹部婚姻法也可以看作是對女性權利的保護。畢竟在古代,女性地位很低,受壓迫是常有的事。很多嬪妃都有幾分姿色,不想壹輩子被正室壓制,於是很多人另尋新歡。
壹夫壹妻制實行才兩年,現在談論壹夫多妻制只是歷史舞臺上曾經存在過的壹個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