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合同的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但壹般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物的30%。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2.合同簽訂後,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以及違約金的數額和支付方式。違約後不支付違約金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