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貸款借據應包括貸款人、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如果是雙方書面簽字或者按手印,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這些內容沒有說清楚,就是不符合規定,任何法律都是無效的。貸款不能寫借條,就寫借條。借條和欠條是有區別的。白條裏的錢是白條持有者固有的,而白條裏的錢是白條持有者沒有的。壹份規範的借據應具備以下內容:(1)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2)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文字和數字金額。(3)寫清楚借款期限,包括借款的開始、結束、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四)寫清楚貸款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後應支付貸款利息總額。(5)應寫清楚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期、月份、日期、時間和支付方式。(六)應有借款人的個人簽名、手印或手寫簽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