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沒有約定履行期限,依照有關法律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權人第壹次主張權利時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壹十條* * *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超處方措施:
1.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通過友好協商,盡量促成雙方就原借條、借條達成還款協議。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壹方債權人可以考慮向另壹方發送催款單。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出具借款通知書,債務人在通知書上簽字或蓋章的,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雖然借款人的法律地位不壹定等同於信用社,但借款人仍可考慮采取這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