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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未到期可以要求提前還款嗎?

壹般情況下,在欠條約定的還款時間未到之前,債權人不能主張提前還款。當事人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歸還貸款。借款人有預期違約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前提前還款。

法律分析

借據或借款合同中,雙方對還款期限有明確約定,應按約定期限履行。在未達到約定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隨時或提前還款。債權人要求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可以自願提前還款。提前歸還貸款的,按照實際貸款期限計算利息。借款人不同意提前還款的,可以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借據或合同中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依法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債務。如果借款人違反了借款協議,或者有違約的意思,就意味著不償還債務。此時債權人可以提前追償。在還款期前,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已轉移自有資產、移居國外等。合同履行期屆滿時。債權人在掌握確切證據後,可以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未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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