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通常在債務人還清所有款項時到期。在此之前,債權人可以拿著借條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債務人。但是白條的訴訟時效會到期,壹般是三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因民事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債務人。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文件,壹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名,表明債務人已欠借款人借條所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據的書寫格式如下:
1,向上寫,頭部是標題,中間寫“借條”二字;
2.借條上要寫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姓名,姓名不能用小寫或昵稱代替,否則借條不受法律保護;
3.寫借條時,可以要求借款人在法定姓名後附上身份證號碼,以免出錯;
4.詳細寫貸款金額,數字要寫以防萬壹;
5.記下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和到期還款金額;
6.借條寫好之後,壹定要看著借款人親自在借條下方簽字蓋章,其他人不能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六十七條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借款合同。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