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零七條: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更改借據,首先要看更改是否涉及實質性問題,如果沒有,更改無關緊要;如果涉及到借款合同約定的實質性問題,那麽變更要蓋章,證明變更有效,否則變更後的借據將被認定無效。
擴展數據:
借據的基本要素如下: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借款人是個人,必須本人簽字,他人簽字的借條法律效力會有爭議。比如張三簽李四名字的借款,會給出借人帶來法律上的麻煩。
2.出借人姓名:要求寫全稱,最好不要寫,以免主張債權時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寫清楚金額的幣種,比如人民幣多少錢,大小寫分開寫,避免字跡不清的糾紛,但壹定要檢查大小寫的壹致性。
4.還款期限: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把還款期限寫清楚。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利率的,按雙方約定執行;沒有約定利率的,視為無息貸款。在債權人主張償還借款並支付利息之前,人民法院壹般不支持該正常借款期間的利息。
6.還款方式:是壹次性還本息還是分期還本息,什麽期限還多少,需要明確。
7.簽名:借款人的簽名,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是蓋章和觸摸。
參考資料: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人民網-六張借條的日期都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