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是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有效文件。貸款需要真實合法。如果是通過虛假訴訟侵害當事人利益的偽造欠條,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原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偽造證據進行虛假訴訟,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已構成詐騙罪。被告發現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借據是偽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說明情況。人民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過程中,發現是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對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由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當然,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律師建議,借款訴訟應以真實、有效、合法的借款關系為基礎,當事人應遵守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觸碰法律底線,不挑戰法律權威;發現對方當事人偽造白條進行虛假訴訟的,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機關報告。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