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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義簽訂合同有什麽法律後果?

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法律後果是: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屬於無權代理,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以欺詐為目的,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構成合同詐騙罪。本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224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使用偽造、變造、無效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抵押的;

(三)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

(四)收到對方支付的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對方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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