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漁期捕魚,最高可罰款65438+萬元;
2.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捕撈水產品,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3、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大量、壹貫或者多次非法捕撈,組織或者聚眾非法捕撈,使用炸魚、毒魚、濫用電等方法。,抗拒漁政管理。
漁政如何處理非法捕撈?
違法捕撈情節較輕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是指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的嚴重行為。非法捕魚最輕的處罰是罰款,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個人違反禁漁期規定的,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了水產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341條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