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後壹次通知。妳沒有收到法院傳票。請務必在明天下午4點前到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領取。如果您需要人工服務,請按9...“最近有市民說接到過類似的語音電話,真假難辨。對此,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大朗法庭官員微博表示,法院並未設立電話語音服務,電話傳喚多為詐騙分子的新招。大家要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據了解,法院發出傳票有非常嚴格的法律程序。壹般情況下,起訴狀、答辯狀等訴訟材料除由當事人當面簽收外,壹般由郵政快遞部門以“法院特快專遞”方式送達,或者由司法警察、辦案人員以書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即使是電話通知,也會明確說明受理情況,不會在電話中詢問當事人的銀行卡、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更不會使用電話錄音形式。
法院工作人員還特別提醒,案件訴訟費由檢察官在法院大廳立案庭繳納,或由當事人根據法院《訴訟費預交通知書》到受理法院銀行賬戶繳納。法院會開具正規發票,也沒有匯款支付規定,不會通知被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