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系統完整的書面封建法典。它是戰國時期政治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戰國時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總結。
(2)其體例和內容為後來封建成文法典的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礎。在體例上,《法經六章》直接為秦漢所繼承,成為秦漢律的主要內容。
二、“法律典籍”的內容:
《法經》是戰國時期魏國李悝在總結春秋以來各國制定成文法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 * *分為六篇:
(1)盜竊罪和小偷法是關於危害國家安全、危害他人、侵犯財產的處罰的法律規定;
(2)互聯網法,又稱“囚犯法”,是關於監禁和審判罪犯的法律規定;
(3)逮捕法是關於追捕竊賊和其他罪犯的法律規定;
(4)《雜法》是關於“賊”以外的罪刑,主要是關於“六禁”,即淫穢禁、狡猾禁、城池禁、戲謔禁、緩刑禁、黃金禁等。
(5)票據法相當於現代刑法典的總則部分,主要是關於定罪量刑中從重處罰的法律原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