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如果她對個別學生有體罰或者直接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應該涉及刑法。
她的行為已經觸犯了& gt,& lt& lt教師法> & gt..中國& gt第二章第八條明確規定,教師應當“關心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
而我們的國家& gt還明確規定“中國人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而學校的相關規定也應該有規範教師的相關規定。
& lt教師法>書中規定的教師義務是: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其中,& gt明確規定教師要註意言行,為人師表。.....
“關愛所有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對待學生,不應因民族、性別、殘疾、成績等因素歧視學生...絕不采取簡單粗暴的措施,侮辱、歧視學生,或者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對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教育不改的,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對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撤銷其教師資格。被撤銷後五年內不得提出新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