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境內銷售的進口商品的包裝和說明應當以該國通用語言文字為準。因此,在中國銷售的進口食品必須有中文包裝或標簽。
由於中國是壹個消費大國,許多制造商為了方便中國的客戶而印刷中文。因此,對於以中國為目標市場銷售的商品,賣家會專門印制產品標識或進行包裝。其他進口商品可以貼上中文標簽出售,以控制成本並遵守中國法律。
擴展數據:
進口食品註意事項:
1.除了食品衛生許可、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等手續外,企業或個人用戶在從事經營活動前還需要到相關部門備案。
2.申請人應當向檢察部門提交申請材料,檢察部門受理後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必要時,申請人應當進行現場審查,經審查同意後制作證明。
3.申請人繳費後領取證書,備案周期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規定和要求的,應當自受理審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備案手續。
4.進出口檢驗需要的資料最好是食品相關的,不符合我國食品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應當根據檢驗結果和危害程度,采取退運、銷毀、移作他用或者加工供人食用等處理方法。
百度百科-進口食品標簽
百度百科-進口食品
百度百科-進口食品進出口企業備案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