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ⅰ類學分:ⅰ類學分由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和省市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授予。
1,國家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經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衛生部批準並公布的項目。衛生部舉辦的國家繼續醫學教育基地項目公布。
2、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評審,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並公布的項目。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基地組織並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項目。由中華醫學會、中華口腔醫學會、中華預防醫學會、中華護理學會等壹級學科學會組織並向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備案的項目均為省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
二、ⅱ類學分:
自學、發表論文、科研項目、單位組織的學術活動等其他形式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被授予二級學分。
安徽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和管理辦法
經單位批準,參加衛生技術專業在職學歷(學位)教育,在規定學年內年度學習成績合格,或赴其他單位進行專業學習(含出國培訓),或參加援藏、援外、支農等醫療服務活動和參加當地繼續醫學教育的人員。當年累計考試滿6個月及以上者,視為修完當年規定學分。
參訓人員向所在單位提交支農和繼續教育相關學業成績單或證書及考核材料,省級單位報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審批授予所需學分,省轄市轄區內各級單位報所在市繼續醫學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授予所需學分。
參考以上內容?蕪湖衛健委條件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如何確定——培訓與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