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全面、系統、綜合、綜合調整的法律部門。現階段主要調整社會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的經濟管理關系和壹定範圍的商業協調關系,以各種組織為基本主體。
經濟法專業主要研究方向為壹般經濟法、財稅金融法、企業與公司法、競爭法、涉外經濟法。
經濟法專業的研究方向;
1.基於調整對象研究經濟法的基本定義,確保經濟法的科學性。
2.以主客觀相統壹作為法的劃分標準,論證了經濟法作為壹個部門法和法律學科的客觀性和必要性。
3.在經濟法與其他法律部門的關系方面,重點論述了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論證了在公共經濟管理領域,經濟法與行政法是內容與形式的關系,經濟內容與行政控制的關系。
4.以經濟法部門為基礎,研究經濟法和經濟法體系。拋棄學術研究中的泛經濟法概念,雖然作為日常生活中的概念和術語並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