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1,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
2、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
3、取得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者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5、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6、取得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詳解: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平時要註意掌握工作中接觸到的法律法規,但由於安全法律法規涉及的行業範圍廣,有些在工作中沒有接觸到,所以要在考前熟悉教材,分清重點和難點。按照大綱要求,對已經掌握、理解、明白的部分進行背誦、精讀、通讀,並關註最近兩年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與以前的法律法規變化進行對比。
2.安全生產管理。
這個題目是考試中的壹個難點。內容多,知識點比較籠統抽象。有時候要查閱相關書籍才能獲得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只是為安全工作提供指導思想。如果真的想理解、掌握並靈活運用,在復習過程中還必須結合個人安全工作實踐,才能在這門課的考試中遊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