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司機有責任,車主和司機可以共同賠償。
2.但未經同意使用車主車輛的,由駕駛人承擔賠償;
3.雇主應該賠償交通事故中的司機。
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達了原告的起訴書副本;
4.被告提出了書面答辯;
5.聽力;
6.法院做出了判決。
綜上,別人的車出了事故,責任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屬於機動車責任的,機動車使用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182條
侵犯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按照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予以賠償;侵權人遭受的損失和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侵權人與被侵權人未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