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是否觸犯法律被判刑如下:
1.精神病人對外界事物沒有正常認識,其行為不是故意,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
2.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精神病人只有承擔刑事責任的限制。精神病人的行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精神病人及其監護人仍應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我國法律中,對故意犯罪的處罰要比無意犯罪重得多,因為法律的壹個重要目的就是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避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對於正常人來說,在生活中盡量遠離精神病人,保持平和的心態,也是對自己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必要時,可以強制醫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