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點門票不退不合法。經營者與消費者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
經營者應當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與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社會公德,誠實信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二、倒賣景區門票罪是什麽?
這取決於倒票的數量。超過壹定數額的,追究法律責任。倒賣車票的行為,俗稱黃牛黨,從法律角度壹般認為是非法經營行為。
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