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防、制止和調查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維護社會秩序,制止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
第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行業的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8.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
九、管理戶政、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的居留和旅行;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壹、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被監外執行、緩刑、監外執行的罪犯。
檢查;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項目的治安工作,指導治安委員會等群眾組織的治安工作;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