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人民警察儀容儀表及紀律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男警察不準留長發、胡須和大鬢角;女警察不得留披肩長發,著裝時不得刷眉毛、塗口紅、染指甲和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
第十三條人民警察在街頭或者其他公共場所應當舉止端莊。他們走路時不允許抽煙、吃零食或扇扇子。他們不得將手背在背後、套在手上或將手插入褲兜。他們不允許肩膀,手臂和笑。
第十四條人民警察上班、執行任務和佩帶武器時不得飲酒。穿警服不準在公共場所喝酒。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禁止喝酒。
第十五條人民警察接觸群眾,應當講究文明禮貌,尊重群眾的風俗習慣。在公共場所,妳必須遵守公共秩序,註意公共衛生。因公務進入公共場所或居民樓時,應出示工作證件,舉止端莊,註意禮貌。